2018年河北省中医院招聘19人公告(2)
五、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
河北省中医院网站(http://www.hbszyy.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应聘报名
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的具体要求,在我院的人力资源部报名,并按规定要求交纳纸质报名材料,报名费100元。
提交以下资料(A4纸顺序装订),携原件供核对:
1、报名表(下载附件2,贴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资料复印件(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奖励证书、发表文章等)。
报名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30日。
报名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东路389号 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行政楼五楼阳面东头第一个房间)
电话:0311-69095016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审查资格条件
医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照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岗位条件表》中公布的招聘信息中的岗位条件要求,按照应聘者的学历、年龄、毕业院校、专业等情况严格审查,并确定通过资格审查人选。
(二)考试
1.初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
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在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QQ群通知或电话通知。
2、面试
①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②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QQ群或电话通知。
3、总成绩合成。
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
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体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学历学位高者办法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医院人力资源部组织相关科室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医院公告栏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四)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我院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
2、我院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待遇将按照河北省中医院有关规定执行。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本招聘公告由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河北省中医院人力资源部
联系电话:0311-69095016
附件2:河北省中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事代理)报名表
河北省中医院
2018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