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63人公告(二)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发展,2018年北京市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63人公告(二)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周一)至5月22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领取准考证时间为5月25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5月26日(周六),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批拟招聘教师163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守公民道德规范;
(二)热爱教育事业,身体健康;
(三)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
(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
(五)学历、年龄及相关要求:
1.中小学教师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
2.幼儿园教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幼教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18年应届毕业生或2017年毕业生;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详见岗位需求表);
4.年龄计算方法: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25周岁及以下指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其他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8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4005室(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本人现场报名、审查报名资格(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一经发现重复报名立即取消相应资格)。
(二)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1日(周一)至5月22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三)报名所需材料
1.2018年应届生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以下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
(4)填写齐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原件和复印件;
(5)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原件和复印件;
(6)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报名表贴附的是同一底版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单位、身份证号及学科;
(7)2018年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持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毕业时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证明或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8)2018年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非2018年应届生(社会人员)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以下材料复印件不退还)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全日制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5)有教师资格证的,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一份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加盖存档机构印章);
(6)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原件、复印件一份;
(7)档案存放机构的存档案证明(加盖存档机构印章)原件和复印件;
(8)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要求与报名表贴附的是同一底版照片,照片背面写清姓名、报考单位、身份证号及学科。
(四)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5月25日;领取准考证地点:怀柔区教委人事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