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招聘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160人公告(2)
三、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审核后,由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在徐州市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应聘人员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间及期满后,均不再进行递补。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由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成绩并列的,以笔试卷面高分题得分高者优先,依次类推,仍有并列的加试确定选岗顺序。考生选中的单位不得拒绝接收,考生拒绝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幼儿园岗位选岗到各镇幼儿园法人单位,再由小学中心校指导中心幼儿园在全镇公办幼儿园内统一调配。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全日制劳动合同书》,办理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管理。聘用人员不纳入编制管理,聘用期间享受同等条件下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1日前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五、招考工作纪律
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和规定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组织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纪法纪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公告及铜山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招聘的相关通知,因不及时关注信息造成损失的责任由报考者承担。
监督电话:
徐州市铜山区监察委第二派驻纪检组:0516-67011865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监察室:0516-80266992
六、本简章由徐州市铜山区劳动合同制幼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徐州市铜山区教育局人事科:0516-80266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