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承德市兴隆县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2人公告
导读: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事业单位人员素质,增强事业单位发展活力,2018年河北承德市兴隆县街道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32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27日至5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为兴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室,准考证发放时间为5月31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日上午,面试时间为6月9日,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县街道办事处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2名,实行合同化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考务工作全部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
二、招聘人数
共招聘32人。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有一定的言语表达、文字材料撰写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4.热爱社区工作,能吃苦耐劳,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6.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岗位条件
1.年龄在18-40周岁(以2018年5月31日为节点)。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到高中(中专)学历。
3.具有兴隆县户籍或长期在兴隆居住生活。
4.每人只能报考1个岗位。
5.具体岗位见职位表,当岗位不够开考比例时,可进行调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