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招聘225名工作人员公告(4)
3.考试内容和方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答辩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7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按规定组织,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时须提供本人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1张。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提供资料与档案不一致者,不予备案、聘用
五、相关待遇
(一)来校博士符合我校相关条件,年薪10万元以上,一次性津贴可达30万元,科研启动费可达20万元。
(二)除享受相应津贴、科研启动费外,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前百名学科的海外博士(后)毕业生及文科全国学科排名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增发津贴5万元。
(三)学校为新入职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免费租住或800元/月租房补贴。
(四)学校的优质基础教育资源(山东师范大学附属高中、初中、小学等)为子女成长提供良好就学环境。
(五)学校在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访学进修、学科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努力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学校邮箱:shanshizhaopin@163.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山东师范大学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