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招聘21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2)
3.报名时应提交的材料
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报考学科);
②《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往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2018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或《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认定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资格审查
阜宁县教育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每人需缴纳笔试费100元。
农村中小学岗位设1:2开考比例,县城小学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考生在报名时须填写《诚信保证书》,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工作由阜宁县人社局、阜宁县教育局共同组织。
1.笔试。笔试形式为闭卷,分学科进行,主要考查相应学科专业知识及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笔试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可登录阜宁教育网查询。
2.资格复核。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不足的,按实际人数入围),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以阜宁教育网公布为准。面试前,阜宁县教育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音乐、体育、美术学科面试采用微型课和技能测试方式(其中微型课60分,技能测试40分),其他学科面试采用微型课方式。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凡参加面试人员需交面试费100元(苏价费函[2007]146号)。
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 = 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总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