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盐城市阜宁县招聘210名中小学教师公告(3)
(三)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及聘用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学科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按照附件3《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第2条规定的条件顺序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阜宁教育网公布。
体检工作由阜宁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执行。县外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入编的人员,体检前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聘用关系材料。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在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发布。
2.考察。阜宁县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选岗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或因体检、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3.选岗。根据应聘者所报考的岗位志愿,各岗位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学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本人须持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现场选岗,未按时到选岗现场或在选岗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开始后产生的空缺岗位一律不再递补。(具体选岗办法详见附件3《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选岗细则》)。
4.公示。依照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在阜宁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
5.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8年8月10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并将个人档案寄送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上海路168号二楼204室,邮编:224400)。对证件不全、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聘用人员一律签订在现岗位服务期5年的合同,期满后方可流动。凡不愿意签订服务期合同的,一律作自动放弃处理。
四、招聘政策咨询
阜宁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 0515-87737202
本次招聘公告可登陆中国阜宁www.funing.gov.cn、阜宁教育网www.fnjyw.net查询。
五、招聘工作监督
阜宁县纪委第十一派驻纪检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9716809。
本公告由阜宁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阜宁县2018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阜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 宁 县 教 育 局
2018年5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