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中医药大学招聘106名工作人员公告(4)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面试通知单为准(请注意查看山东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sdutcm.edu.cn有关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学校组织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需在另一省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人员为我校总量控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符合我校《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17]34号)的优秀博士生,学校提供一次性奖励及购房补贴20万元和科研启动经费20-50万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邮 箱:zyydxzhaopin@sina.com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
山东中医药大学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