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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8-05-25 10:25  |  未知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招聘23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生,涉及初级、中级、高级职位,目前正在报名中,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劳动技师学院),是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属的国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院始建于1955年,办学底蕴深厚,具有培养“专科学历+技师职业资格”高技能人才的独特优势。学院是“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学院位于美丽的泉城济南,现有槐荫和长清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050亩,总建筑面积31万平方米;现有8个教学系部,32个高职(专科)专业,在校生1.5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4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应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2年5月24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7年5月24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8年5月24日为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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