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招聘54名幼儿教师公告(5)
(六)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望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七)选岗、聘用
1、选岗。考生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依次自主选择岗位。报考同一岗位组考生根据县教育局要求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地点集中,然后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由其选择岗位(限选一次),现场逐人审核签字确认。如出现分数相同,则按上述考试总成绩时的优先原则进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中的、到达选岗后未签字确认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县教育局将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公开招聘有关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望江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联系电话: 县教育局 0556-7178083
县人社局 0556-5799077
监督电话: 县监察委 0556-7174438
望江县教师招考(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