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22名工作人员公告(5)
2.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和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公示7天。
(八)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工作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有关招聘政策及考务、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网、安庆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本公告由2018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5306760、530263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556-5347150(安庆市人事考试院)。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0013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纪委办公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2018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docx
2018年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8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