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阿拉善左旗城市管理系统招聘购买服务岗位50人公告(3)
八、政审与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须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由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空缺岗位按程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一)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统一拟聘用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政府购买服务手续。公示期间对反映情况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空缺岗位按程序进行递补;
(二)公示后确定聘用的人员,由承接主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报旗人社局备案;
(三)对聘用人员统一实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760元/人・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工资按以下标准执行:工作5年以下人员3000元/人・月;工作满5年以上10年以下人员4000元/人・月;工作满10年以上人员5000元/人・月,以上工资标准含五险。
十、其他
(一)本次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用人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财务岗位。用人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对有下列违反本办法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弄虚作假,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负责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的;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办法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微信公众平台上公布,请予以关注。报考者在公开招聘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政策咨询电话:
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0483-2244035
阿左旗城开人力资源有限公司13948063633
阿左旗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0483-8222675
阿左旗人事考录培训中心0483-8223324
监督举报电话:
阿左旗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0483-8771819
阿左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