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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103名教师公告

2018-05-29 14:08  |  北仑教育局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导读:2018年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103名教师公告已发,面向社会招聘,2018年6月2日——6月6日进行报名,考试初定2018年6月15日,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为进一步充实优秀师资力量,优化教师结构,推进北仑教育发展,根据北仑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事业编制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指标

  普高、职高、初中、小学、幼儿园各学科教师共计103名。其中中小学语文40名,中小学数学25名,其他学科(含校长)38名。

  二、招聘时间、地点

  2018年5月,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北仑教育局网页: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

  三、招聘条件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2.以下招聘对象中1—3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第4类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同学科教师资格证普通高中可用于义务段,初中可用于小学。)

  (二)招聘对象

  要符合下列四种类型之一:

  1.全国范围的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全国范围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地级市市名师、市学科带头人或市学科骨干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优骨干、教坛新秀等,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浙江省范围内的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或县(市、区)教坛新秀三等奖及以上荣誉获得者等。

  (2)具有事业编制教师身份,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浙江省范围内其它优秀事业编制教师,须同时符合以下2个条件。

  (1)具有浙江省范围内事业编制身份的在岗教师。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4.全国范围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研究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学历(2018年应届毕业亦可),留学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留学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

  (3)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可以本科或研究生时所学专业报考)符合报考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相关待遇

  非浙江省授予称号的正教授级高级教师、省特级教师,以及非宁波市(或宁波市所辖县市区)授予称号的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地级市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县(市、区)名师、县(市、区)学科带头人、县(市、区)学科骨干,须经北仑区教育局组织专家认定后,按认定等级享受待遇。具体根据北仑区相关政策执行。

  1.安家经费: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70—100万元,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或市名校长享受一次性安家费40—60万元,地级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一次性安家费20—30万元。

  引进人才在北仑购房的,凭本人在北仑的购房合同(期房)或房产证件或不动产权证可申请一次性发放安家费。未在北仑购房的分三年发放,每年发放总额度40%、30%、30%。

  2.区年度专项科研津贴:每年经考核合格,正教授级高级教师或省特级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12万元;地级市市名校长、地级市市名师(市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4万元;地级市市学科骨干(市优秀“双师型”)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2万元;县(市、区)名教师(专业首席教师)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6万元,县(市、区)学科骨干教师(优秀“双师型”)享受区专项科研津贴0.3万元。

  五、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时间:2018年6月2日——6月6日。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者登录https://nbbledu.wjx.cn/jq/19200961.aspx,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息不实、不完整或不符招录条件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招录资格),并上传《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应聘表》。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对网络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应聘人员,初定在2018年6月13日公布通过初审名单、现场审核材料要求及面试等有关事项。请随时关注http://www.bl.gov.cn/doc/bmjd/jyj/index.shtml。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数3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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