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人公告
导读:2018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省直机关幼儿园:主要职责是解决省直机关干部职工子女入园问题,承担省直干部职工学龄前子女的保教工作,为幼儿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提供必要的学习、生活条件,对其进行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18年6月1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