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0人公告
导读:2018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公开招聘10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6月4日9:00至6月8日17:00,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6月20日9:00至6月22日17:00,笔试时间为2018年6月23日(周六)上午,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委组织部,河北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是一所具有69年历史的高等院校,成立于1949年7月,隶属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现有3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229亩,在校生达到13000人,开设专业53个。目前,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法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工学、农学为一体的多学科、多层次、开放性的综合院校。除了承担高等职业教育、成人学历教育、岗位培训和大学后继续教育任务外,还承担着全省政法系统在职干部岗位培训和执业律师资格培训任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2年6月1日至200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7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0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8年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