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计局,省直及中央驻豫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157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统考办字〔2018〕1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设置:
统计专业技术初级和中级考试日期均为10月21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郑州市区。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
2、热爱统计工作,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遵守职业道德。
(二)报名参加统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5年,并担任助理统计师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考生参加工作年限和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年限的日期计算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
三、获得资格证书的条件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且通过考后资格审查,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交费时间及办法、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和考后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办法。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6月1日9:00至6月20日17:00。
考生应在报名期间完成所有报名程序并下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下称《资格考试报名表》),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考生要妥善保管《资格考试报名表》,以备考后资格审查使用。
(二)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