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北省气象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河北省气象局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9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网址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根据《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中国气象局批准,河北省气象局部分事业单位2018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气象局成立于1954年12月,是厅(局)级事业单位,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承担全省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负责全省气象工作的组织管理。河北省气象局下设10个内设机构,13个直属事业单位、11个设区市气象局,145个县(市)气象局(站)。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届毕业生(含2016、2017年高校毕业但未就业毕业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8年河北省气象局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19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1:《河北省2018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设置。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8年6月1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