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4)
六、考区设置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只设省直考区。
七、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湖北省审计、统计等14项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初级每人每科65元,中级每人每科63元,高级每人每科50元。
需要发票的考生,请于10月23日—12月22日工作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到省人社厅综合大楼附楼二楼(或当地考试机构)领取,代领人请携带代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18年度各级别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将于5月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tjfw/tjzyjszgks/)。
考试用书请与湖北省统计局人事处联系(地址:武昌水果湖东一路19-2号;联系电话:027-87822057;联系人:唐元海、彭苏璇)。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统计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 北 省 统 计 局
2018年5月21日
附件
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姓名: ,身份证号: ,现报考 考试,从事 专业工作共 年,从事专业工作情况如下:
起止年月 |
从事何种专业工作 |
专业技术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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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知晓报考条件、资格审查程序及相关要求,承诺遵守资格考试报考的有关要求,保证填报的信息完整准确。如本人成绩合格,但不符合报名条件,愿意接受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证书的处理。
考生签名: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
该考生填报内容真实准确。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