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事代理9名公告(2)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①面试(岗位编号1-8);②试讲(岗位编号1-7)。
(一)资格复审
考核之前,拟参加考核人员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负责,复审时须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与报名表所填写信息不符),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通过者才可以参加各项考核。
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招聘报名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4.留学回国人员提供驻外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岗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面试
按照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自行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满70分者不得进入试讲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试讲人选,其中不足比例的,按合格线以上实有人数确定。
(三)试讲
试讲办法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制定。试讲考核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做出评价,同时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及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和能力。试讲办法由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制定。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四)总成绩计算
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岗位编号1-7的面试成绩按50%、试讲成绩按5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岗位编号8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总成绩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出现总成绩同分现象,以试讲成绩排序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同时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根据需要确定是否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校园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应届毕业生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原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关系,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4126640
联 系 人:林老师
附件1: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人事代理).xls
江苏省南京工程高等职业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