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昆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7人公告(3)
九、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报主管局备案后,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规划局政务公开网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拟聘人员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受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监察岗位,以及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违规情况,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规划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十三、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71)63192326
昆明市规划局组织人事处:(0871)63189961
附件:
1、《昆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网络报名流程》
3、《昆明规划馆2018年公开招聘英语讲解员岗报考诚信承诺书》
4、《昆明市规划局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昆明市规划局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