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南省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公告
导读:2018年海南省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8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起至6月14日上午12:0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市行政执法管理体制改革,充实我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我市依法管理的质量和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8号)文件规定,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8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为做好招聘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公开招聘,建立一支思想政治好、业务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本次公开招聘名额共48名,具体岗位详见《2018年东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海南省户籍(含海南省生源),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报考人员年龄时间计算为2000年6月5日至1983年6月4日期间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理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6)目前为我市在编在岗的人员;
(7)《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通过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包括提交报考申请及上传照片、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了解考录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时间为:自2018年6月11日上午9:00起至6月14日上午12:00止,逾期不再办理。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
职位要求的专业以《2017年海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律以学历证书所载专业为准,应与职位要求专业一致。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2018年东方市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蓝底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职位表等,根据自身实际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委培、定向及其它市县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后果自负。
3.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请于2018年6月11日至6月14日登陆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6月11日9:00至6月14日16:00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按审查意见要求,修改报名信息,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者改报其他岗位;系统将于2018年6月14日16:00时准时关闭,2018年6月14日16:00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时间截止后(6月14日中午12:00后),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按规定以1:3的比例确定),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人数或取消。取消招聘职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 6月15日上午9:00至中午12:00前,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职位,如不在6月15日中午12:00前进行改报其他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考人员报名费。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6月15日中午12:00后),随时积极关注东方市人民政府网站或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zp0898.pzhl.net/index.php)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薄等)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