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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南省湘潭大学招聘1名辅导员公告(2)

2018-06-07 14:35  |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  责编:何妍 点击收藏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后现场资格确认的方式。

  请应聘人员进入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点击“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http://zp.xtu.edu.cn/)找到对应岗位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同时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含第一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外语等级证书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文档上传,2018届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加盖就读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M。

  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依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于2018年6月22日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布。现场资格确认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现场资格确认具体地点及相关事项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另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考试时间及各环节成绩等在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招聘公告中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湘潭大学网站人事处网页“湘潭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告栏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292075(湘潭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1-58292015(湘潭大学监察处)

  湘潭大学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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