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宣威市第十中学选拔高中教师30人(3)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选拔人数以 1:1 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并列的,以专业技术职务高者优先;专业技术职务相同的以教龄长者优先。若再相同,以加试的方式进行,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作为确定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的依据。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考察组,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面试及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选拔人选,并在宣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举报反映或举报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选拔的,按程序报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举报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选拔,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选拔。
在考察或公示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选拔条件的情形或自动放弃的,可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的递补人员,取消相应选拔计划。
五、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选拔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选拔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违反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参加公开选拔的应试人员,要自觉遵守选拔规定和相关工作程序要求,诚实守信、积极面对、按时参加。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恶意干扰选拔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选拔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874-7123686
选拔咨询电话:0874-7123559
六、本公告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宣威市第十中学2018年公开选拔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宣威市教育局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