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厦门市新翔小学招聘6名骨干教师公告(3)
七、其它事项
(一)年龄、工作经历(经验)、户籍、资格证书等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8年6月19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40岁是指1978年6月19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法以此类推。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8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以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2018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但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五)持下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确认;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确认。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除了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4.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或不能网上查询确认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或查询确认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网上查询确认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有国(境)外取得并经可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学历均可报考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
(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都可。
(八)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应聘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九)担任中心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少先队大队总辅导员、年段长(三个班以上)、教研组长、完全小学校领导、教导,在校生规模达540人以上的完全小学中层干部,可视同班主任工作经历。
(十)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一)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十二)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监督工作由厦门市教育局驻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592-2135775)实施监督。
(十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
(十五)本次招聘面试后不再递补。
(十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情况确实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1.厦门市新翔小学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2018年6月)
附件2.厦门市新翔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报名表
附件3.厦门市新翔小学2018年公开招聘编内优秀骨干教师资格条件申报表
厦门市新翔小学
201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