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州兴化市招聘378名教师公告(2)
(三)笔试
1. 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中等专业学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卷面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30%,学科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对应岗位名称中的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
3.笔试时间暂定2018年7月7日(如有变化,将在指定网站提前公告),具体日程安排、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1. 确定面试对象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参加面试。
2. 面试
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面试采取试讲加技能测试形式(试讲、技能测试成绩分别采用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计算),其他学科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交纳面试费100元。
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合成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考生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指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与体检
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总成绩,分岗位类别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确定,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
2.资格复审
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人社部门发放的待业证明)等;(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
体检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并提出考察结论。
(七)选岗
对招聘人数2人及以上的岗位,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一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兴化市教育局)
0523-83228870 (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
兴化市政府网:
兴化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栏:
http://www.xinghua.gov.cn/col/col8642/index.html
点击下载:附件1-3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