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仙桃市普查中心乡镇统计站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公告(3)
八、考核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考核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人岗相适的用人标准,全面考核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岗位匹配、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相关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核,考核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核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核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因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考试成绩等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对于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报市人社局审核确认,取消其招聘资格。
九、公示
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体检结果、考察报告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备案。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的,报市人社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明确首个聘期不得少于三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试用期考核结论存入个人档案。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后空缺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经市人社局核准,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十一、其他事项
(一)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市人社局负责实施。
(二)公告中的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并负责解释。
(三)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315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0728—3323413
(四)考生在招聘期间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要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以免错失机会。
(五)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附件2: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报考事业单位加分申请表(3)
仙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