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53人公告
为加强卫生计生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并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7、盐城市范围内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6日至6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接受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详见《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②《盐城市卫生计生委部分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未毕业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专业方向证明、在校成绩单;已毕业人员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含第一学历)(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其它材料:岗位报名需要的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③、④、⑤均提供复印件同时备原件核查,报名时由用人单位收取相关复印件,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原件)。
报考岗位要求具备工作经历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所有材料取得时间、工龄计算时间截点为2018年6月30日。原件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无原件材料者不予接受报名。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市卫生计生委和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卫生计生委根据情况会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不能降低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由市人社局和市卫生计生委共同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笔试: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用人单位及市卫生计生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核。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核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