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招聘104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招聘104名教师公告已发,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27日,地点在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具体招聘信息请见下文。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精神,我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性质教师10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及相关要求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报考条件和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规范意识。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5日到2000年6月27日之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8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通过“中国·姜堰网”向社会公布本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8年6月25日~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8年6月25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泰州市姜堰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须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书和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②毕业证书。
③教师资格证书。
④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还须提供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⑤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⑥《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附件2)书面表一式两份,在指定位置粘贴本人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照片下方必须印有清晰可见的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⑦《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报名人员基本情况简表》(附件3)电子文档,以及与附件2表格所粘贴照片同底的电子照片文档(要求jpg格式,大小不得超过100K,照片下方必须印有清晰可见的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电子文档均以考生身份证号码为文件名。上述电子文档必须在6月20日~22日先行发送至电子邮箱88212184@163.com,报名时现场确认。未按要求发送电子文档影响现场审核的,后果考生自负。
2018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报名时无法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可以延迟到考察阶段提供,此类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考察时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正确理解和把握本《公告》规定和岗位要求,根据自身条件,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如实填写、上报相关表格资料(含电子文档)。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报考时,须符合岗位表中关于专业的要求,相关专业范围的确定,参见《泰州市姜堰区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考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类别要求有差异、但本人认为是相近专业,可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区教育局在审核所学课程的基础上,对同意添加的,向区人社局提出添加专业目录的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在指定网站上发布,考生可按正常程序报名。专业目录添加截止时间为6月26日下午4:00。凡未提出添加,及区教育局未同意或区人社部门未批准,最后没有在指定网站公开添加的专业,不得作为可报考的专业。
(3)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相关要求,按公告和岗位要求图示填写有关信息,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姜堰区教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考生提供虚假信息的,在任一招聘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4)缴纳报名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凭相关证件减免报名费。
(5)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部分紧缺学科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3∶1的,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区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区人社局审核后,报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由姜堰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改报。改报名时间:2018年6月29日下午2∶30~5∶30。改报名地点:姜堰区教育局104室。
(6)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7月6日下午2:30~5:30到教育局报名大厅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