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北省保定市雄安新区雄县招聘650名教师公告(2)
10.证件审核。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在报名网站通知)进行证件审核。考生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有:
(1)本人报名使用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参加2018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出具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申请材料现场确认点出具的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自行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至少3个月内);
(4)外省生源地应聘初中岗位人员需提供由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本科毕业院校出具的本科一批录取证明。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如发现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向下顺延至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范围。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初定2018年7月29日左右。
2.打印《面试通知单》。考生于7月27日左右,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考点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说课(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4.分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及幼儿园)组织。
5.设定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
6.依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为:笔试成绩较高者、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层次较高者(优先顺序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11院校本科、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大专)、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年限较早者、出生时间较早者。
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
8.查询考试结果及体检安排。面试结束后,考生及时上网查询综合考试成绩及是否进入体检,并按通知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六、体检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允许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体检时间:2018年8月7日左右。
3.体检地点及注意事项在报名网站通知。
七、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主要考核应聘人的报考资格、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考察时间及具体要求在报名网站通知。
八、公示、聘用及待遇
1.此次招聘过程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在体检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而空出的岗位,按应聘该岗位考生笔试、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时,按优先进入体检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3.应聘者应按要求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单位与个人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三年,聘期内不得流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5.聘用人员比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落实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6.高中聘用“211工程”院校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以上文史、理工类毕业生,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住房补贴,原则上连续发放3年,如果新区政策改革待遇提高则不再发放。
九、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初定2018年8月下旬,约两周时间。
2.培训内容:(1)《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解读;
(2)《素质教育观念学习提要(三十条)》解读;
(3)教师专业标准解读;
(4)课堂教学改革基础知识;
(5)班主任及班级管理;
(6)学校安全管理。
3.培训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十、聘用组织
为保证聘用工作顺利完成,县政府成立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张义霞任组长,政府副县长滕秋安、常放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局、人社局、编办、财政局、监察局、卫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整个聘用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研究处理聘用工作具体事宜。
附件: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