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8日09:00-2018年6月30日16:00,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7月11-13日,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专业技术中级(10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指社会人员)和生源地(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
1.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按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
2.报考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1)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3)留学回国人员、赴台陆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4)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考生所提供证件、证明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对不能按上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效证件(资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报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领取面试通知书(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考生同时领取专业技能测评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因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面试人选,每个岗位只递补一次。
3.面试组织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4.专业技能测评
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考生参加专业技能测评。
专业技能测评主要根据招聘岗位需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
专业技能测评成绩为百分制,合格线为50分(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合格线为60分)。专业技能测评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须携带专业技能测评通知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方可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专业技能测评通知书。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20%、专业技能测评占50%;其他岗位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