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江苏泰州泰兴市事业单位招聘60人简章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本市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60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泰兴市2018年上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8日至200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应聘专业技术中级(10级)岗位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8日以后出生);
5.具备岗位表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本次招聘不限户籍(指社会人员)和生源地(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此类人员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四、招聘办法
(一)考试方式
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其他岗位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考试大纲详见附件2),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日期:2018年7月14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应聘人员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笔试成绩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和专业技能测评
1. 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笔试阅卷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泰兴市文化馆舞蹈岗位、泰兴市河失镇文化站群众文艺创作岗位按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足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确定面试人选时,在切分线上笔试成绩相同的实行同分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