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13人公告(2)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 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 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 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 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 025-85564178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