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招聘127名教师公告
导读:2018年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招聘127名教师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2日09∶00-6月26日16∶00,笔试时间为2018年7月6日上午,具体请见下文。
根据宝应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宝应县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教师,简章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符合《2018年6月宝应县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附后)中各岗位所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2日至2000年6月26日期间出生,其他限定的年龄计算参照此方法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硕士及以上学位应届毕业研究生(非在职)和已聘用在江苏省内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成人初等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教学岗位工作达5年及以上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7年6月22日及以后出生);《岗位简介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七)符合招聘简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与应聘学校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校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教师岗位。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具有本简章有关“考察”参照标准所列不合格情形之一的人员,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相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单位、招考岗位条件
可直接登录宝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rsj/index.shtml)、宝应县教育局(http://www.byjy.org),查询《2018年6月宝应县教育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条件简介表》。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以下统称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考人员在宝应县教育局确定网站上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6月22日09∶00-6月26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6月22日09∶00-6月27日16∶00;
缴费时间:
2018年6月22日09∶00-6月30日16∶00。
报名网址:宝应县教育局(http://www.byjy.org)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通过初审后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报考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并确认诚信承诺书,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及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考试资格乃至聘用资格等。
(2)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及其《岗位简介表》,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准确选报岗位。本简章及岗位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报考人员需在2018年6月26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2018年毕业的留学人员学位证书及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和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等为2018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备。
(3)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岗位简介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6月26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考生应在规定时限内尽早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以便在资格审查未通过时,可及时改报其他岗位。
(4)在报名阶段,如有考生所学专业名称不在拟报岗位所列专业范围内,在2018年6月24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应毕业学校出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材料,证明与拟报考岗位所列专业非常相近的,宝应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会同教育局审核认定符合岗位要求并可以此专业报考该岗位的,该专业及时上网公布。
(5)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其中,不同单位因招考条件相同而按同一岗位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后,相关单位招聘计划最终在该岗位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根据拟聘用人员自主选择受聘情况相应自然减少乃至取消)。有关情况及时在网站公布;报考被取消岗位并通过该岗位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人员,可于7月1日09:00-16:00重新登录宝应县教育局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于2018年7月9日-10日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经宝应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地址:宝应县叶挺路78号)确认后按规程办理减免报名费用手续。
(7)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及时缴纳报名费用,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在2018年7月3日-5日自行登录宝应县教育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资格初审
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初审工作,由宝应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委托教育局负责。报名期间,县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教育局公布咨询电话,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回答报考人员关于考生年龄、学历、专业等报考资格的咨询,确保报考咨询电话畅通。资格初审期间,各审核部门(单位)根据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和岗位所需条件,依据网上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材料不全或需报考人员补充说明的事项,应注明缺失或需说明的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如报考人员对本人资格初审未予通过有异议的,可及时向宝应县教育局进行陈述、申辩,最迟不得超过6月29日16:00;宝应县教育局应及时对资格初审异议进行处理,最迟不得超过6月30日12:00。
对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各审核部门(单位)下载留存报考者的报名信息,以供面试前资格复审时使用。
各审核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报考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考人员一视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