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省英山县公开引进大学生到村工作公告(2)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英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引进。英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在英山县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www.ys12333.gov.cn)上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对象。
5.培训与录用
岗前培训由英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与引进对象签订聘任合同。引进人员未按县委组织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间到岗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选派和管理工作
1.引进大学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由工作所在的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管理,人事档案由英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托管,党团关系转至所在村。
2.对引进的大学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安排到村工作。采取专职或兼职两种方式,一般安排到村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专职到村工作大学生比照村主职专职化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兼职到村工作大学生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3.引进的到村工作大学生实行一年一聘制。工作期间,县委组织部会同县人社局与引进大学生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各自遵守的条文。
4.到村工作大学生聘用期满后,考核称职的,如有意愿继续在村工作,由本人和村“两委”共同提出续聘申请,经县委组织部同意后,签订续聘合同。
六、待遇保障政策
1.专职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报酬按每人每月2000元执行,工资按月发放。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个人应缴部分除外)由县级财政承担。
2.兼职到村工作大学生工作报酬按每人每月1000元执行,工资按月发放。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费用自行负责。
3.对到村专职和兼职工作大学生,县委组织部统一办理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综合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承担。
七、流动政策
1.畅通到村工作大学生有序流动渠道,鼓励引进的大学生加强学习和实践锻炼,符合条件的积极报考选调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
2.在英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拿出一定比例的岗位面向符合招录条件的到村工作大学生进行定向招录。
3.对年度考核优秀、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口碑较好的到村工作大学生,经上级组织考察、推荐,依法依规选举,可以担任村党组织书记。
热忱欢迎德才素质好、有志于到农村锻炼的广大高校毕业生踊跃报名应聘,并随时注意查看参加面试、考核、体检等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公告。
本公告由英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英山县委组织部
2018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