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开封兰考县招聘和选派190名自筹差供编制人员公告
导读:2018年河南开封兰考县招聘和选派190名自筹差供编制人员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报名地点为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具体内容见下文公告。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统筹利用各类编制资源,形成科学合理的管理体制”“实行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鼓励引导人才向边远贫困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精神,盘活既存编制资源,激活人力资源,根据《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服务基层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兰改发〔2017〕11号)和《中共兰考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体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兰改发〔2018〕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招聘和选派自筹差供编制人员充实到县乡基层一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和选派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和选派190人。其中:招聘10人,为兰考县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岗位;选派180人,为兰考县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服务型岗位150人、兰考县公园书屋服务岗位20人、兰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驾驶员岗位10人。具体岗位见《兰考县2018年公开招聘和选派自筹差供编制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和选派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和选派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名参加相应的招聘和选派:
1.纳入兰考县政府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差供和在编自收自支工作人员(卫生系统的医院和卫生学校除外);
2.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经退伍安置部门安置机关事业单位后应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非因本人原因从未入编的(入编后下岗分流、离职辞退等人员除外)。
(二)招聘和选派条件
1.兰考县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园林绿化专业技术岗位招聘条件:年龄不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园林绿化、林木病虫害防治等相关专业的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兰考县生态公园管理服务中心技术服务型岗位、兰考县公园书屋服务岗位的选派条件:年龄不限,文化程度不限。
3.兰考县机关事务管理局驾驶员岗位选派条件: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2013年6月1日以前取得驾驶证)。
4.招聘和选派人员的年龄认定以档案年龄为准。
5.兰考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供在编在岗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和选派;已经被选派和招聘的,或被招聘和选派后自动放弃不足一年的,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和选派;卫生系统的医院和卫生学校的自筹差供编制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聘和选派。
6.稳定脱贫奔小康驻村工作队员,经县委组织部核销驻村资格后,方可参加招聘和选派。
(三)招聘和选派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其它要求;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基本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4.在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的;
5.国家和我省、市、县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和选派报名程序
(一)发布招聘和选派信息
招聘和选派信息通过兰考就业网(www.lkjy.gov.cn)、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lankaojiuye)发布。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应于2018年6月19日至27日期间向本人编制所在单位申请报名,填写《兰考县公开招聘和选派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单位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主要负责人把关签字,并对资格初审结果负责,单位同时将初审合格人员资料报送县编办进行编制审核。符合招聘和选派条件的退役士兵持安置手续到原安置单位进行申请报名,原安置单位应积极配合。
2.报名人员持报名资料,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时间:2018年6月25日至27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现场报名地点:兰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一楼大厅。
根据报名岗位不同,现场报名需要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单位及县编办审核的《兰考县公开招聘和选派人员报名表》1份,近期同一底版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驾驶证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经过现场初审验证后,不得更改其它岗位。
现场报名期间,兰考县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每天晚上20∶00前通过兰考就业网和微信公众号“兰考就业”公布各个岗位报名统计结果,以此引导招聘和选派人员结合自身情况均衡报名。
本次报名不收取报名费、考务费。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选派全过程,参加招聘和选派人员必须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性,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和选派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损失由参加招聘和选派人员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