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文山州砚山县幼儿园招聘3名教师公告(2)
2.面试:
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额比例为: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所设岗位数3倍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所设岗位数3倍的,不进行笔试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2018年7月7日下午5:00时在砚山县幼儿园大门公示。
(1)面试内容:教学能力测试,基本功测试。
①教学能力测试,占70%。采用百分制计分,现场抽题进行。备课30分钟,讲课10分钟。教学内容从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中自选领域(遴选教师在取得面试资格当天向幼儿园办公室报备所选领域),如报备领域相同的遴选教师,抽题时以第一抽题教师的内容为准。幼儿园提供相应的教材、教参及相关资料。
②基本功测试,占30%。采用百分制计分,遴选教师从琴法、声乐、舞蹈、绘画四项中任选一项展示。其中琴法、声乐、舞蹈限时4分钟以内完成,绘画30分钟以内完成,画种、主题自选。
(2)面试时间:2018年7月8日上午7:30至面试结束
(3)面试地点:砚山县幼儿园。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
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的门槛,不计入遴选综合成绩。聘用按照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高者入选。面试综合成绩达不到70分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与审核
1.拟聘用人员在砚山县人民医院体检科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审核工作由幼儿园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方式,重点对拟遴选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等进行审核。并要核实拟遴选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方面的情况。
3.体检、审核结果作为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或审核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报考该岗位综合成绩达到合格成绩分数线(7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砚山政务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属实不符合遴选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及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和聘用手续。在办理干部人事调动手续时,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干部档案等进一步审核,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教师职称按相关规定执行,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将调回原单位。
五、监督
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砚山县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876-3138254
砚山县教育局监审股:0876-3127440
六、报名咨询电话
砚山县幼儿园办公室:0876-3012898
七、其它事项
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遴选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上报县教育局确定。招聘遴选工作在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导下,由砚山县幼儿园组织实施。遴选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砚山县幼儿园负责解释。
砚山县幼儿园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