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湘潭市民政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4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 和《湘潭市公立医院人事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潭编办〔2017〕1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我局2018年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市第六人民医院、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市民政局直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1人,其中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38人、市康复医院公开招聘3人。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2018年湘潭市民政局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附件一)。报名网站:湖南省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http://www.hnyyws.com/)。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6月21日至2000年6月21日期间出生,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上的专业。本次考试岗位专业要求参照《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设置。该《专业目录》按学历层次划分为“研究生专业目录”、“本科专业目录”、“专科专业目录”。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2018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人员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中岗位最低学历要求所对应的专业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市民政局认定。
(六)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均截止至2018年8月,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不得报考的情形
(一)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三)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18届毕业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它情形依此类推)。
(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七)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