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云南曲靖市法检系统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注意事项(2)
(3)毕业证(学位证)。非2018年毕业生需提交毕业证(岗位如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学位证);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届时在现场签署承诺,由招录单位在考察阶段进行核实。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岗位,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有生源或户籍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户口簿。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四张半寸近期证件照。
其余证明材料,不需要报考人员专门开具。如报考人员已经准备可以作为辅助材料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携带。
(三) 证件遗失处理办法
身份证遗失的人员,到派出所办理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带本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凭新办理的证件进行资格复审,如果使用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上所填身份证号码必须与报名时填写信息一致。
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因遗失而无法补办的,需提供盖有毕业学校学历学位发放部门签章的学历、学位获得证明。对于大专及以上国民教育的毕业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省教育厅的签章;对于普通高中及普通中专生,该证明由学校开具,同时需有州(市)级教育局的签章;对于大专及以上党校学历的毕业生,该证明必须有省一级党校的签章(中央党校的学历可以在省级党校签章证明);对于其他非国民教育的毕业生,一般可补办毕业证书,故必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我市招录计划表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岗位,要求报考人员的生源地或户籍为曲靖市,只需满足一项即可。生源地指高考前学生户籍所在地。对于非我市生源的报考人员,户口迁入时间以提交报考申请开始时间为界,即2018年3月15日前(不含3月15日)落户曲靖,且持有曲靖市《居民户口簿》的,符合岗位“生源地或户籍”要求。
(二)学位问题
“所学专业”在资格复审时是根据学历证明(也就是毕业证书)进行审验的,与学位证书无关,学位名称不作为对“专业”的审核或评判的依据。
学位证书仅作为岗位“学位要求”的评判依据。
如毕业证书上注明了两个专业,其中一个符合报考条件即可。
(三)其它相关规定
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的要求执行,报考人员可从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gwyks.ynhrss.gov.cn)下载该公告及《云南省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查看其它相关规定。
三、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中旬左右,相关事项将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公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上述网站查询相关事宜,并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而造成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
曲靖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