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苏省南通如皋事业单位招聘35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岗位代码01-03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4-1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体检由如皋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如皋市人社局组织实施,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内容,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拟聘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社局网站、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如皋市人社局网页信息公开—招录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报送如皋市人社局审批,并于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在岗位代码06-12上的人员,在如皋市城市管理局统一派驻的镇(区、街道)工作,服务期不少于5年。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岗位代码01-03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专题试讲成绩高者在前;岗位代码04-12的,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在前,如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7650716;
考务咨询:0513-87650432;
监督举报:0513-87658033;13584746966。
附件:1.2018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2.2018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