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百色市监察委员会、百色市公安局招聘留置对象看护人员30人公告(3)
(九)公示
经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由用人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百色市人才网进行7天(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十)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由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和内部管理规定对聘用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聘用期内,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经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正式聘用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按规定享受公休假等福利待遇。聘用期间工资从财政经费开支,年度工资及绩效奖金总额为3万元,工资待遇为基础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年度绩效奖金为每人每月500元,市公安局为其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意外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部分由单位承担。执行看护任务期间,免费提供食宿,并享受适当补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聘用,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岗位职责和工作模式
留置对象看护人员实行监察委员会和公安机关双重管理,执行监察留置对象看护任务时,由市监察委员会直接领导和管理;不执行看护任务时,由市公安局负责管理、使用。
(一)岗位职责
1.执行监察留置看护任务;
2.无留置看护任务时,执行街面巡逻防控等任务。
(二)工作模式
1.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
2.执行任务期间实施轮休、轮岗制度。
七、其他要求
(一)严格执行回避和保密制度。用人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进行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回避。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严防泄题、漏题,营私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二)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面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在政审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面试内容的;
5.有关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