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海南文昌市纪委选调纪检监察干部若干名公告(2)
(二)资格审核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表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条件审核,审核结果将以短信或电话反馈。
(三)考试
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通过短信或电话反馈。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报考人员凭本人居民身份证进场考试。
(四)组织考察
按照拟选调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组织考察人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考察组实地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品质、实际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同时对考察人选资格进行复核。经考察符合岗位要求的,并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确定为拟调人员。
(五)公示
拟调人员名单在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enchang.hainan.gov.cn)公布,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对象,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报名人员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选调资格;拟调人员如不服从工作安排,资格亦自行取消。
联系人:黄杨、刘磊;手机号码:18117789980;电话:0898-63386703;传真电话:0898-6333085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