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预防医学研究所招聘8人公告(第二批次)(3)
5.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6.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可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
7.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结果,经我单位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上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对拟聘用人员信息公示工作,公示范围与招聘公告发布范围一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8. 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我单位与招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并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有关事项说明
1.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因放弃或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人选。
2.对在报名、审核、体检及证书审验等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或与各招聘条件不符合者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
3.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5.相关咨询电话:
招聘政策咨询(人事处)电话:022-24333637
联系人:于洁
监督电话:天津市卫生计生委人事处 022-23337653
考务、网站咨询电话:天津市医学考试中心人才服务部 022-5807781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附件:
2018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第二批次招聘计划表.xls
2018年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第二批次招聘信息采集表.doc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
2018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