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卫生计生人才培训和交流服务中心招聘3人公告(第二批次)(2)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4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缴费的考生,报名信息无效。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减少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相应岗位的招聘。
2.准考证
报考人员按照网上报名的有关要求和提示,正确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应聘岗位、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开始自行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一个科目。
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考生必须参加规定笔试考试科目的全部科目考试,出现缺考,即视为放弃考试,无资格进入面试及录用程序。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前,我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凡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得参加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所设定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我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应在同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面试工作由我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考人员沟通能力、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外语水平、举止仪表和团队精神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能力。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录用。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我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函调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表现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