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招聘高中教师73名公告(3)
(5)相应专业、学科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6)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8)。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资格确认单》,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4、资格确认时间和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将在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版块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试讲成绩、笔试卷面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聘用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5(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与聘用环节。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版块予以公示,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届时登陆查看,体检逾期不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对于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由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等部门负责考察工作,同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资格复查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专业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即确定为新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纳入本单位岗位管理,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5年内不得流动。
七、其他
(一)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均通过宜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告”和“考试信息”栏目(http://www.hayiyang.lss.gov.cn)予以公示,不再采取其它方式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届时务必登录查看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核、资格复审、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与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应主动申请回避,若有违纪违规等现象将严肃查处,对相关人员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
(四)本方案由宜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089526
宜阳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领导小组
2018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