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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司法厅2018年考录人民警察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及材料(2)

2018-06-28 14:34  |  海南司法行政网  |  责编:徐珂 点击收藏

  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

  二、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者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分男子组和女子组,各测评3个项目,男子组测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女子组测10米×4往返跑、8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一项不达标者予以淘汰。具体项目和标准见附件2。

  体能测评时间和地点等具体详情请登录海南司法行政网查询。

  三、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职数9人以下(含9人) 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且体能测评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

  面试人选、时间和地点等具体详情请登录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或海南司法行政网查询。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人员参加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按《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考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考察不合格者予以淘汰,并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位递补该职位考察人员。

  六、公示与录用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报经海南省公务员局批准后,予以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厅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咨询电话:0898-65919023。

  附件:

  1.海南省司法厅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海南省司法厅

  2018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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