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河池市大化县招聘乡镇卫生院人员32人公告(4)
六、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由面试考场主考官组织进行加试。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核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报经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1.体检
体检由县卫计委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严格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承担。
体检时间:2018年 10 月25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察
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要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考察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和《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而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考察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6日
七、公示和聘用
1.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根据综合成绩、体检与考察结果,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并在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时间:2018年12月20日前
3. 办理聘用
经县级人社部门核准相关聘用材料,并报县人民政府同意聘用拟聘人员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在所聘用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