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河南省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招聘辅警19人公告(3)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程序和通用标准、特殊标准进行。在体检中,若合格人员少于拟聘用人数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政治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发[2013]2号)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执行。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三类人员:
(一)复员退伍士兵中武警、特种兵、野战部队侦察兵;
(二)专科以上大学毕业中汉语言文学类、财会类、法律类、计算机类、体育类、建筑类、工程设计类、平面设计类专业;
(三)有驾驶证且驾龄三年以上者。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招聘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的,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十一、岗前培训
招聘辅警上岗前,由信阳市公安局上天梯分局负责组织岗前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中止劳动合同。
十二、管理使用
1、本次招聘辅警为政府购买服务聘用人员。所有人员由上天梯公安分局统一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非经国家规定程序,不能转录为人民警察。
2、采取准军事化管理,实行绩效考核淘汰制,经考核不合格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待遇保障
1、工资待遇:由政府购买服务每人每月2900元(含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2、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服装、装备。
请各位报名者注意: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请在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
咨询电话:0376—3886977,0376—3887059
附件:
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