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广西省岑溪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印发支持配合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制度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岑溪市政府同意,岑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50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50人,其中男性辅警30人,女性辅警20人。
(二)工作岗位职责
主要从事警务辅助岗位工作,具体工作内容是协助民警开展市监察委员会留置对象的安全监管和陪护工作,以及应急备勤、巡逻防控等工作。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无不良行为嗜好。符合辅警队员政治思想素质要求。
(二)辅警员:男性身高165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7月9日至2000年7月9日期间出生),文化程度中专(含高中)以上。
(三)部队复退军人、体育特长生或视实际情况优先录取。
(四)户籍不限。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政纪律处分在处分期内、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管和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过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影响警容纹身的;
4.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5.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