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2)
五、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一)面试由我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等由招聘单位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我单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安排进入考察环节,并根据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组织体检。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在职在校表现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递补,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一)我单位根据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我单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报中国地震局批准,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三)2018年应届毕业但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五)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八、基本待遇及其他
(一)新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和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签订为期5年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档案转入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自主择业。
九、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我单位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四)本公告由我单位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1.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471-6510141、6510796
2.考务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1-6281828、6601701
3.监督举报电话:0471-6515105
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