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湖北恩施事业单位考试资格复审名单及时间(2)
三、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一)考生资格复审,需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交验下列资料原件,并交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证、学位证。
2、对报考岗位有资格(职称、执业、职业)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要求的要提供相关证件。
3、对报考岗位有户籍限制的要提供户口薄等相关证件。
4、凭境外学历报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6、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二)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资格复审。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项指标岗位的考生应提供服务期满证书,无服务期满证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的相关事项
(一)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主动放弃资格复审、有报考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同职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间为2018年7月14日至16日17:00,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县市人社部门分别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各位考生互相转告,保持通讯畅通。考生通讯方式变更的,请及时告知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递补期间,考生网上注册的通讯方式联系不上,又未提供其他联系方式的考生视其为自动放弃,由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依次通知下一位考生递补。
(二)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届时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应当向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说明(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与岗位、准考证号码、放弃面试资格原因、联系电话、本人亲笔签名、时间等)。拒不出具证明的依据州直招聘主管部门或县市人社部门的记录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三)笔试后进入面试的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其应聘人员笔试(含加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后的总成绩必须达到60分(含60分)才能进入体检考核程序。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恩施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恩施州人社发[2012]156号)处理。
联系电话:0718-8222869 0718-8238901
监督电话:0718-8222822 0718-8238865
附件:恩施州2018年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名单.xls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2日